近日,浙江多家銀行放寬了個人消費貸款的申請條件。
個人消費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裝修貸款、汽車貸款、出國留學貸款等。過去,銀行對個人消費貸款的用途管得很嚴,貸款人必須提供貸款用途證明,比如,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必須先提供裝修合同,用於買車則事後必須向銀行提供購車發票等。
從年初開始,工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逐步放寬了市民辦理個人消費貸款的條件:對20萬元(含)以下的個人消費貸款,提供相應的抵押物後,如提供貸款用途證明有困難的,只要手寫一張用途聲明,就可以獲得貸款;個人經營性貸款只要有房產抵押物,也無需再提供營業執照,只要提供購銷合同即可。
目前,工行個人消費貸款的抵押物一般為住房或寫字樓,如以個人住房抵押方式申請貸款,最高不超過房屋交易價格或評估價值的70%;以商用房抵押方式申請貸款,最高不超過房屋交易價格或評估價值的60%。貸款最長期限為3年,最高貸款額300萬元。放寬條件後的個人消費貸款出現了「井噴」,上月,工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的個人消費貸款發放量比平時增加了1/3左右,達到8000萬元。
建行的情況也大致相似。建行杭州某支行一位負責人表示,只要借款人有合格的抵押物都可以辦理個人消費貸款。最高貸款額為抵押金額的70%,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。貸款利率最低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執行。
業內人士表示,銀行對個人消費貸款「鬆綁」的原因,是個人住房貸款的持續縮水。央行房貸新政實施已近一年,今年1月1日起央行上調房貸利息,更加重了銀行房貸下跌的頹勢。來自銀行業的調查顯示,去年下半年開始,杭州的房貸市場連續負增長,除了一兩家股份制銀行外,大部分商業銀行的房貸業務量急劇縮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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